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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苏“百元一碗粥店”被罚5000元 店方道歉

发表于2015-10-11

“常州百元白粥”事件有了新进展。10月10日下午,常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常州百元白粥”的调查结果称,常州荔茵潮汕砂锅粥御园加盟连锁店(以下简称店方)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物价部门按处罚上限,对该店方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

店方也认识到自身的问题,积极调查处理,表示将主动向消费者朱先生退还粥款100元,并对其表示歉意。据常州物价部门介绍,消费者朱先生于10月8日下午向物价部门进行了投诉。常州市物价局立即受理并立案,并于10月9日派出检查组到店方进行了现场调查。

物价部门表示,按照《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店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按处罚上限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而店方也认识到自身的问题,积极调查处理,表示将主动向消费者朱先生退还粥款100元,并对其表示歉意。

同时,物价部门也与朱先生联系,将处罚结果反馈给朱先生,朱先生表示满意。

发表于2015-10-12

就该这样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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