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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其中14人同意第二方案,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发表于2014-03-04

本报讯(记者/许晓峰 刘云鹏)昨日上午,我市举行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就我市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提出两个方案接受听证。经过充分的讨论,25名来自各行各业的听证代表全部同意按照1:1.5:2实施阶梯水价,其中14人同意第二方案,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参加听证会的25名代表中,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经营者,其中17名为消费者代表。


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市物价局陈述了《阳江市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及成本监审意见。市物价局副局长张辉雄表示,这次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和简化用水分类的要求;二是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合理补偿供水成本,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确保市区供水安全。


据介绍,我市市区现行生活用水价格为1.48元/立方米,在省内地级市中排名第15位,比粤西的湛江、茂名、云浮等市都低。


市物价局提出的两个调整方案中,设定我市市区居民用水按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为26立方米以下(含26立方米),覆盖达到97%居民家庭,第二级为26-35立方米(含35立方米),第三级为35立方米以上,阶梯水价按1:1.5:2的比例安排,相比省内其他城市较为宽松。方案一与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部分差别只有每立方米0.01元,第一阶梯水价分别从每立方米1.48元提至1.70元和1.71元。但方案二对特种用水价格提升较大,从原来的每立方米3.8元提至5.42元。如按方案二的标准匡算,以每户平均3.4人,每月每户用水量20立方米计算,每月增加水费4.6元,对市民正常生活的影响较小。同时,方案拟对军烈属、五保户和持有《特困证》居民的低保户免收5立方米用水照顾。 (下转02版)


(上接01版)


参加会议的听证代表全部赞成我市对居民用水实施阶梯价格,认为目前的方案中设定第一阶梯的覆盖率较高,对绝大多数居民用水不会明显增加负担,较为合理。代表们建议,供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减少耗损,降低供水成本,同时确保为市民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服务。


据了解,我市上一次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为2010年4月,当时居民用水平均价格从每立方米1.21元提至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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