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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官田头调解叔侄再续亲情

发表于2014-11-27

近日,阳春市法院合水人民法庭成功当庭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至此,叔侄间争吵了多年的土地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原告与被告两叔侄又拾回了往日的亲情。

原告与被告是亲叔侄关系,原是同住一个村。由于历史遗留和政策问题,双方因农村河边责任田界至不清发生纠纷,经过村委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双方达成了协议,界定了双方责任田的若干点。但是,后来双方还是因土地界至问题产生矛盾,从而诉诸法院。

法庭审理查明本案的事实比较清楚,下判决并不难,但承办法官考虑案件的特殊性,本案双方当事人不仅是邻里关系,还是叔侄亲人,下了判决而未能妥善处理双方的关系,也达不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因此,承办法官决心尽力调解该案。在征得双方同意调解后,办案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和村委干部等去到现场,把法庭调解工作拓宽到田间地头,沿着纷争责任田的各个界点逐个确定土地分界线,化解纷争,最终促使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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